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宁波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项目”推荐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市级创新奖项目2个,省级创新奖项目1个。
二、评选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和典型示范意义的工作或活动;在行业宣传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举措或活动。自上而下布置性的工作或活动不予参评。已获历届市级创新奖的项目不予参评市级创新奖项目,可申报省级创新奖项目。
三、评选条件
1.体现创新性。申报项目要有鲜明的创新导向,顺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反映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生动实践。
2.体现基层性。申报项目应向基层单位一线倾斜,聚焦工作创新。
3.体现实效性。申报项目需经过实践检验,切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明显效果,受到师生的认可,并在社会中产生较大影响。
4.体现推广性。申报项目要有较强示范作用和较高推广价值,可学习、可复制,能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和借鉴。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电子照片(不少于5张,像素不低于2000×3000)及获奖证书、宣传报、领导批示等相关材料电子稿(如扫描件、照片等)。
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材料电子稿于10月20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曾晓燕,电话:88229965、667508,邮箱:xcb@nit.net.cn,办公室:行政楼71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