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05年4月27日至29日召开。为切实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意义。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院管理体制和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具有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大学的重要形式。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广泛发动,就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提案撰写和征集的工作要求:
(一)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其中1人为提案人,3人为附议人,并需亲自签名。
(二)撰写提案,需填写案名、案由及具体建议或措施,用统一印制提案表格,一事一案,要求书写工整、字迹可认、表达准确,一式二份。
(三)提案须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就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本院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四)提案表填写完毕后,请交各代表团,由代表团初审后经团长签字,交提案委员会。
三、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2005年4月28日下午5时截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注:外国语分院提案请于4月27日前上交到分院办公室俞峰老师处。[/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