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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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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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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关于下半年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07
浏览次数:次
关于下半年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说明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5年下半年职称晋升工作即将开始,学院人事处根据浙江大学人事部关于职称工作的安排,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职称申报工作包括确定、转评及晋升三种类型。
确定职称:本科毕业一年考核合格转正定级;获硕士学位满两年、获博士学位满6个月确定中级职称。
转评指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为教师系列。
晋升职称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2、上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原始材料,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业绩表。
晋升教师系列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普通话证书以及岗位培训证书。本科学历晋升教师系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还需具备助教进修班(或进修本学科4-6门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
3、人事关系在浙大的教师申报高级职务按照《浙江大学2005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浙江大学人事处《关于2005年应聘教师(含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网上申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4、学院在编教职工执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不实行网上申报。今年暂时不对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数量提出要求。
5、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9月15日之前将本人材料及材料清单上报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书芹 联系电话:88229016。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组织人事处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业绩表
浙江大学2005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2005年应聘教师(含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网上申报的通知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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