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21年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学院将通过个人申报,研究所学院审核等程序择优向学校推荐2021年博士后合作导师。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周五)17:00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教师;
(2)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
(3)具有充足研究经费,在研项目总经费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由各位合作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博士后招收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研究所审核后,交至肖琪处;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上报学校;
(4)具体人才需求计划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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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