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导师、班导师助理: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委〔2006〕54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理工委学〔2003〕6号)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在自我总结、学生测评、学院评价等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2020-2021学年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0年9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芦老师,SC404-3室,电话:88130033,邮箱:lml@nit.ne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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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