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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发挥班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

校相关要求,现将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2020-2021学年班导师及班导师助理考核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班导师考核

1.考核时段。2020年9月-2021年8月

2.考核对象。本科生班导师。如遇学年内人员调整,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可不参加考核,评优基数不予计算。

3.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别是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评选优秀的计算基数为本学院所有参加考核的总数。

4.考核依据。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委〔2006〕54号)文件执行。其中,班导师所在班级如有学生因考试违纪受纪律处分的,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5.考核方式。班导师考核由班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评价等三方面组成,三方面评分分别按加权比重10%、60%、30%计分。

(1)班导师总结。班导师填写《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学生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班导师工作履职情况评价表(自评)(附件2),并在7月2日前纸质版交至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SC40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23106592@qq.com,联系人:芦老师,0574-88130033。

(2)学生评议。7月8日前,学院组织2020、2019、2018级各班级学生对班导师进行测评。2017级班导师不进行学生测评,学生测评主要参考截止2021年8月31日班级就业率,其中,班级就业率低于85%的,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3)学院评价。9月10日前,完成对各年级班导师评议。

(4)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二、班导师助理考核

1.考核时段。2020年9月-2021年8月

2.考核对象。本科生班导师助理。

3.考核等级。班导师助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比例不高于30%)、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4.考核依据。班导师助理考核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理工委学〔2003〕6号)执行。

5.考核方式。考核由学生自评和学院测评两方面组成,两方面评分分别按加权比重按20%、80%计算。

(1)班导师助理总结。班导师助理填写《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班导师助理工作考核表》(附件3)、《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班导师助理工作履职情况评价表(自评)(附件4),7月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九游网页版官方入口门户网站SC40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23106592@qq.com,联系人:芦老师,0574-88130033。

(2)学院测评。7月8日前,学院组织测评,考核班导师助理与班级同学、班导师的交流情况及班级建设的纪实性成绩。

(3)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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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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