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2年度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统计工作,请学院老师及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并请学院科研秘书做好教师申报科研成果及学术会议的初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补报范围
2022年新增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利授权、成果采纳、学术著作、标准制定等。此外,2022年1月1日前产生的符合统计要求的、且尚未在学校科研管理中申报的科研成果,此次应该一并申报。
2022年新增的学术会议,主要包括我校主办或者承办的学术会议。
二、个人申报时间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2、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3、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业绩:需在业绩产生后的2日内完成申报工作,且申报时间最晚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下午5:00。
4、学术会议申报时间要求同上。
三、学院审核要求
学院科研秘书要按要求做好教师申报的业绩的初审工作,一方面,要认真核对教师的申报信息,确保通过初审的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教师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送科研处;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照下述时限完成初审工作:
1、2022年9月30日前申报的业绩: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2022年11月30日前申报的业绩: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的业绩: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四、特别提醒
因教师个人未能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或教师个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或教师未能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而导致科研成果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学院和学校审核的,相应科研业绩分和奖励将记入下一年度。
五、科研处联系人
1、发明专利:杨清 88130563
2、成果获奖:方士杰 88130712
3、其它科研成果:李珂 88130099